各教学单位:
结合2019年12月21日下发的《关于制定教师个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通知》和2020年4月14日教学诊改会议相关要求,现将报送教师个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所有专任教师必须在4月30日以前完成2019——2021年的个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写工作。
2.其中2019年和2020年1——4月时间段内的计划内容,请根据实际情况补写。
3.各教学单位结合年度工作目标和教师个人能力实际情况,于2020年5月10前完成对本单位教师的个人规划和年度计划评议审定。
4.根据教学诊改复核工作需要,请每个专业确定1名规划精准、诊改数据良好的教师作为教学诊改复核抽查备选人员。
5.请各单位于2020年5月11日前将电子版教师个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发送至邮箱38030366@qq.com,将《教学诊改复核抽查备选人员名单》和《教师个人发展规划汇总表》签字盖章后报送行政楼311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冯东处。
(点击下载)《教学诊改复核抽查备选人员名单》和《教师个人发展规划汇总表》
人事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
2020年4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