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报送教师个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04-15文章来源:

各教学单位:

结合20191221日下发的《关于制定教师个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通知》和2020414日教学诊改会议相关要求,现将报送教师个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.所有专任教师必须在430日以前完成2019——2021年的个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写工作。

2.其中2019年和20201——4月时间段内的计划内容,请根据实际情况补写。

3.各教学单位结合年度工作目标和教师个人能力实际情况,于2020510前完成对本单位教师的个人规划和年度计划评议审定。

4.根据教学诊改复核工作需要,请每个专业确定1名规划精准、诊改数据良好的教师作为教学诊改复核抽查备选人员。

5.请各单位于2020511日前将电子版教师个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发送至邮箱38030366@qq.com,将《教学诊改复核抽查备选人员名单》和《教师个人发展规划汇总表》签字盖章后报送行政楼311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冯东处。

 (点击下载)《教学诊改复核抽查备选人员名单》和《教师个人发展规划汇总表》

人事处  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

2020415





责任编辑:冯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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